6月13日上午,海关总署召开例行记者通报会。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司长吴海平、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副司长林少滨介绍海关总署优化营商环境16条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司长吴海平: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6月12日,海关总署在海关职责范围内,推出了优化营商环境16条,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作出海关贡献,进一步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外贸发展信心。从内容上看,16条可以概括为“4个促进”:一是促进进出口物流畅通。扩大“船边直提”“抵港直装”“联动接卸”等便利化措施试点范围,保障属地查检鲜活易腐商品绿色通道畅通运行,优化高新技术设备监管查验流程,加快重要农产品检疫准入,对进口原油实施快检快放,加快进口煤炭、水泥等大宗资源商品检验放行,持续提升跨境物流效率。这些措施就一个目的,就是让货物快进快出。二是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深入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拓展更多便利功能和服务;在具备条件的口岸开展“智慧口岸”建设试点,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服务自由贸易协定更好发挥效能,进一步推动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三是促进企业减负增效。减负方面,进一步便利企业出口退税办理;进一步扩大主动披露政策适用范围,为企业提供容错纠错、守法便利通道。增效方面,加大“专精特新”企业信用培育力度;继续扩大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范围,推动AEO企业在境内外享受通关便利;做好技术性贸易措施咨询服务工作,积极帮扶企业应对不合理贸易壁垒;强化自主品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帮助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加强重点商品进出口监测,为企业做好数字化统计服务。四是促进外贸创新发展。加快推进综合保税区综合改革,不断完善政策、拓展功能、简化手续、优化服务;创新海关监管机制,推动加工贸易提挡升级;促进边境贸易创新发展;有序开展跨境电商海关监管综合改革,推动跨境电商健康发展;拓展保税维修业务范围,支持保税维修新业态持续发展。为充分释放政策红利,下一步,海关总署将从三个方面着力抓好16条落实落地。一是要求全国海关对16条因地制宜出台细化的配套举措,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回应企业诉求,强化政策措施协同效应。二是巩固深化“海关关长送政策上门”服务,深入企业送政策、听意见、解难题,加强政策措施宣传,有针对性解决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三是强化政策措施落实反馈,要求全国海关第一时间反馈落实中的重要情况,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让企业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答记者问1.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闻中心记者:围绕促进进出口物流畅通,在这次推出的优化营商环境16条中,有哪些新意?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司长吴海平:谢谢你的提问。进出口物流畅通,国际贸易才能繁荣。目前,全国海关一年监管进出口货运量达到48亿吨,进出境运输工具1300万辆(架、艘)次。面对规模如此之大的进出口物流,海关以改革和科技双轮驱动,不断提升物流监管效能,力求做到“管得住、放得开、通得快”。去年,海关总署先后出台了23项稳外贸措施,其中就有口岸保通保畅、加快企业急需货物通关、开通农食产品“绿色通道”等措施,促进进出口物流更加快捷便利,为去年我国外贸规模再创历史新高提供了坚实支撑。今年,我们在继续抓好那些受欢迎、效果好的保畅通措施落实的同时,聚焦企业关切,又研究推出了新的举措。在16条中,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提升物流监管效能。这方面主要聚焦创新监管模式来提升效能。如,扩大“船边直提”“抵港直装”试点范围,探索在有条件的航空、铁路口岸继续开展“直提直装”试点;在长三角区域和长江流域有需求的关区或港口复制“联动接卸”模式;扩大“离港确认”和出口拼箱货物“先查验后装运”等便利化措施试点实施范围,进一步促进进出口物流畅通。二是便利先进技术设备进口。这方面主要聚焦优化流程手续来提速增效。如,优化进口监管查验流程,全面推广真空包装等高新技术货物布控查验模式,推动查验模式试点工作扩大到全部海运口岸,为企业进口高新技术设备提供更多便利。这项措施切实解决了高新技术企业进口环节痛点、堵点问题,对于支持我国高新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还是很有意义的。三是加快大宗商品进口检放速度。这方面措施包括对进口铁矿、棉花实施“依企业申请”品质检验,对进口原油实施快检快放,对进口煤炭、水泥等大宗资源商品实施检验结果采信,加快通关放行。这些措施在提升效率的同时,实实在在为企业降低了物流成本。四是满足部分特殊商品个性化快速通关需求。如,对出入境特殊物品实施风险分类精准监管,提升检疫审批效能;进一步发挥属地监管优势,保障属地查检绿色通道畅通运行,确保鲜活易腐类商品快速通关。我给大家通报一个数据,通过属地查检绿色通道验放货物,查验时长最快可由1—3天缩减到3小时以内。谢谢! 2.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财经节目中心记者:据了解,4月27日,海关总署组织召开了2023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部署动员会。目前进展如何?此次出台的16条中,有哪些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的新措施?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副司长林少滨:谢谢你的提问。今年,围绕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我们继续组织开展年度专项行动,海关总署联合相关部委,联合推出了5方面19项改革创新举措。目前,专项行动已经在北京、上海等12个省市的17个重点口岸城市部署开展。各地结合地区实际,正陆续通过召开专项行动部署会等形式,将各项举措推进落实落细。专项行动到9月份结束,届时,大家将会看到这些重点口岸城市,在打造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示范高地方面呈现出新的面貌。在这些示范高地的辐射带动下,全国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也将得到提升。此次出台的16条中,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方面也有相关措施安排。如,深入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拓展和丰富相关功能,为跨境贸易提供更多便利服务。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进通关物流相关信息共享,为企业提供预约查验、调箱申请、送检查询等全程“一站式”信息服务。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对外合作交流和跨境信息交换,积极探索与其他国家和地区通关数字化合作,提升跨境通关便利化水平。同时,我们还将开展“智慧口岸”建设试点。按照水、陆、空、铁4种口岸类型分类施策,在全国具备条件的口岸,试点开展“智慧口岸”建设。重点推进升级智能化设施设备、建设集约化信息系统、提升数字化运行管理、提供便利化综合服务、开展常态化跨境合作等建设任务,通过科技手段提速增效,促进跨境贸易更加便利化。谢谢。 3.经济参考报记者:6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着力强化服务意识,让企业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请问,海关了解到企业的痛点、难点有哪些,在此次的16条中是不是有所回应?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司长吴海平:谢谢你的提问。这个问题非常好。我们出台的政策措施好不好?有没有效?关键要看企业的获得感强不强。海关天天和进出口企业打交道,和企业想在一起、干在一起,非常注重从企业的实际需求出发研究制定帮扶措施。去年,海关总署专门出台了助企纾困降成本7项措施和帮扶中小企业纾困解难6项措施,同时深化“海关关长送政策上门”、结对帮扶、12360热线服务机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有效激发了外贸企业的活力。去年,我国有进出口实绩的外贸企业59.8万家,同比增加5.6%。今年前5个月,有进出口实绩的外贸企业同比增加7.3%。前期,我们做了很多调研,通过各个渠道收集梳理了很多企业的诉求和关切,企业关注的痛点和难点主要集中在降成本、增便利方面。此次,我们出台16条,围绕帮助企业减负增效,有针对性提出了很多措施,概括来讲就是“三增一降”。一是增加企业便利。如,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会同税务总局推动实现企业出口退税报关单、发票“免填报”,便利企业出口退税申报,让企业早拿到退税,早受益。以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地区)为重点继续扩大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范围,推动AEO企业在境内外享受通关便利。二是增强企业活力。首先是重点培育“专精特新”企业成长。同时,加强高级认证企业培育,力争到2023年底高级认证企业数量较2022年同期增长10%。我们还强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开展“龙腾行动2023”“蓝网行动2023”,护航企业创新发展。三是增进企业服务。针对企业“走出去”需求,强化技术性贸易措施咨询服务,充分发挥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WTO/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作用,积极帮扶企业应对不合理贸易壁垒。我们还不断创新面向社会公众的数字化统计服务,做好外贸数据发布,更好为企业开展进出口、拓展国际市场提供决策参考。四是降低企业成本。这方面有一个很实的招,就是进一步扩大主动披露政策适用范围,对符合要求的企业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依法减免缴纳税款滞纳金。同时,帮助和引导企业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企业技术创新进步和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推动RCEP高质量实施,服务企业应享尽享自贸协定关税优惠。谢谢! 4. 《环球时报》记者:近年来,跨境电商等新业态逐步成为外贸发展新动能,这与良好的外贸创新发展环境密不可分。在海关优化营商环境16条中,有哪些服务外贸创新发展的新措施?谢谢。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副司长林少滨:谢谢你的提问。你问了一个很关键的问题。新事物对环境特别敏感,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发展也需要良好营商环境的呵护。以跨境电商为例,它在近年来呈现出蓬勃发展生机,能从一棵幼苗成长为参天大树,和服务创新、支持创新的环境密不可分。海关在具体监管中,坚持“创新、包容、审慎、协同”的理念,针对跨境电商发展趋势和特点,出台了不同于传统贸易的通关管理制度,通过分类管理,“量体裁衣”打造了适合跨境电商特点的海关监管模式,有力促进了跨境电商健康持续发展。在海关本次推出的16条当中,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服务外贸创新占据了重要位置,具体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第一,促进跨境电商持续健康发展。有序开展跨境电商海关监管综合改革,研究完善跨境电商网购保税监管制度措施。实现电子缴税功能,便利企业线上办理缴税业务。特别是针对企业退货难的问题,优化跨境电商商品进出口退货措施,完善升级退货中心仓功能,试点开展跨境电商网购保税零售进口跨关区退货模式,研究扩大跨境电商一般出口商品跨关区退货试点。第二,支持保税维修新业态发展。这方面主要就是回应企业诉求,进一步拓展保税维修业务范围,支持企业开展更多形态的保税维修业务。如,允许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本集团国内自产产品保税维修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综合保税区外企业向商务部门申请开展高技术、高附加值、符合环保要求的自产出口产品保税维修业务。第三,推动加工贸易提挡升级。创新海关监管机制,支持保税维修、再制造等新兴业态发展,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优化作业手续,进一步推进加工贸易便利化,促进加工贸易持续健康发展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同时,在服务外贸创新发展方面,16条中还有推进综合保税区和边境贸易创新发展的举措。我们准备研究出台新一轮支持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的措施,对边民互市贸易落地加工商品实行相关便利化通关措施,促进边境贸易创新发展。谢谢! 5. 中国海关传媒中心记者: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海关总署承担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重要职责,请介绍一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的相关情况及16条中相关的措施。谢谢!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司长吴海平:谢谢你的提问。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对于营造保护创新、激励创新环境具有重要的作用。随着外贸进出口规模越来越大,进出口环节拦截侵权任务也更加艰巨。海关始终保持打击侵权假冒高压态势,坚持打击侵权与服务创新并重,多措并举强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更好护航企业创新发展。2022年,全国海关共查扣进出口侵权嫌疑货物6万批、7794万件。今年,海关将继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在优化营商环境16条中,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主要有三方面措施:一是继续开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龙腾行动2023”。这是连续第7年开展该专项行动,目的就是强化自主品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为中小企业海外维权提供指导和支持是今年“龙腾行动”的重点工作。二是开展寄递渠道知识产权保护“蓝网行动2023”。这个专项行动与喜欢网购的人密切相关。我们针对进出境邮递、快件和跨境电商领域侵权多发态势,开展专项治理,组织执法力量集中加大对“化整为零”“蚂蚁搬家”式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寄递渠道侵权打击效能。三是加强对跨境电商企业知识产权政策宣讲和风险提示,鼓励企业加快自主品牌培育,提升企业守法经营意识,防范化解侵权风险,拓展国际市场。同时,我们还注重加强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海关保护,鼓励有知识产权保护需求的中小企业就企业商标、核心专利等申请海关保护备案,引导企业积极运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措施维护合法权益,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维权能力。谢谢! 来源:海关发布
2023-06-142023年前7个月我国进出口增长0.4% 据海关统计,今年前7个月,我国进出口总值23.55万亿元人民币,同比(下同)增长0.4%。其中,出口13.47万亿元,增长1.5%;进口10.08万亿元,下降1.1%;贸易顺差3.39万亿元,扩大10.3%。按美元计价,今年前7个月我国进出口总值3.4万亿美元,下降6.1%。其中,出口1.94万亿美元,下降5%;进口1.46万亿美元,下降7.6%;贸易顺差4895.7亿美元,扩大3.5%。 今年7月份,我国进出口3.46万亿元,下降8.3%。其中,出口2.02万亿元,下降9.2%;进口1.44万亿元,下降6.9%;贸易顺差5757亿元,收窄14.6%。按美元计价,今年7月份我国进出口4829.2亿美元,下降13.6%。其中,出口2817.6亿美元,下降14.5%;进口2011.6亿美元,下降12.4%;贸易顺差806亿美元,收窄19.4%。 今年前7个月我国外贸进出口主要特点: 一、一般贸易进出口比重提升。前7个月,我国一般贸易进出口15.41万亿元,增长2.1%,占我外贸总值的65.4%,比去年同期提升1.1个百分点。其中,出口8.77万亿元,增长2.8%;进口6.64万亿元,增长1.2%。同期,加工贸易进出口4.21万亿元,下降11.4%,占17.9%。其中,出口2.75万亿元,下降8.8%;进口1.46万亿元,下降15.9%。此外,我国以保税物流方式进出口3.04万亿元,增长8.1%。其中,出口1.21万亿元,增长15.3%;进口1.83万亿元,增长3.8%。 二、对东盟出口增长,自欧盟、美国进口增长。前7个月,东盟为我第一大贸易伙伴,我与东盟贸易总值为3.59万亿元,增长2.8%,占我外贸总值的15.3%。其中,对东盟出口2.11万亿元,增长4.7%;自东盟进口1.48万亿元,增长0.2%;对东盟贸易顺差6275.1亿元,扩大17%。欧盟为我第二大贸易伙伴,我与欧盟贸易总值为3.22万亿元,下降0.1%,占13.7%。其中,对欧盟出口2.08万亿元,下降2.6%;自欧盟进口1.14万亿元,增长5.1%;对欧盟贸易顺差9433.4亿元,收窄10.5%。美国为我第三大贸易伙伴,我与美国贸易总值为2.64万亿元,下降9.6%,占11.2%。其中,对美国出口1.95万亿元,下降13%;自美国进口6911.2亿元,增长2%;对美贸易顺差1.26万亿元,收窄19.5%。日本为我第四大贸易伙伴,我与日本贸易总值为1.27万亿元,下降5.8%,占5.4%。其中,对日本出口6395.6亿元,下降0.4%;自日本进口6327.1亿元,下降10.8%;对日贸易顺差68.5亿元,去年同期为贸易逆差668亿元。同期,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计进出口8.06万亿元,增长7.4%。其中,出口4.76万亿元,增长12.6%;进口3.3万亿元,增长0.5%。 三、内资企业进出口保持增长。前7个月,民营企业进出口12.46万亿元,增长6.7%,占我外贸总值的52.9%,比去年同期提升3.1个百分点。其中,出口8.49万亿元,增长7.3%,占出口总值的63%;进口3.97万亿元,增长5.3%,占进口总值的39.4%。国有企业进出口3.82万亿元,增长0.8%,占我外贸总值的16.2%。其中,出口1.08万亿元,增长2.7%;进口2.74万亿元,增长0.1%。同期,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7.21万亿元,下降9.4%,占我外贸总值的30.6%。其中,出口3.88万亿元,下降9.6%;进口3.33万亿元,下降9.1%。 四、机电产品出口比重近6成。前7个月,我国出口机电产品7.83万亿元,增长4.4%,占出口总值的58.1%。其中,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其零部件7351.5亿元,下降19.8%;手机4623.6亿元,下降6.5%;汽车3837.3亿元,增长118.5%。同期,出口劳密产品2.34万亿元,下降2.1%,占17.4%。其中,服装及衣着附件6311.4亿元,下降2.1%;纺织品5460.5亿元,下降5.7%;塑料制品4032.4亿元,增长1.5%。 五、铁矿砂、原油、煤进口量增价跌,天然气、大豆进口量价齐升。前7个月,我国进口铁矿砂6.69亿吨,增加6.9%,进口均价(下同)每吨785.6元,下跌5.1%;原油3.26亿吨,增加12.4%,每吨3977.2元,下跌16.6%;煤2.61亿吨,增加88.6%,每吨838.1元,下跌19.7%;成品油2701.3万吨,增加101.9%,每吨3912.2元,下跌26.7%。进口天然气6687.6万吨,增加7.6%,每吨3818.7元,上涨0.6%;大豆6230.3万吨,增加15%,每吨4334.6元,上涨1.3%。同期,进口机电产品3.53万亿元,下降10.6%。其中,集成电路2701.7亿个,减少16.8%,价值1.32万亿元,下降16.2%;汽车41.2万辆,减少20.1%,价值1763.1亿元,下降16%。 来源:海关总署
2023-08-09中国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首次突破2万亿元人民币 在第40届中国·廊坊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国际跨境电商发展论坛上,海关总署介绍2022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情况时说,中国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首次突破2万亿元人民币,达到2.1万亿元人民币,比2021年增长7.1%,跨境电商为我国外贸发展注入新动能。 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吕大良介绍说,近年来,中国跨境电商快速发展,在“买全球、卖全球”方面的优势和潜力持续释放,全球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享受到跨境电商带来的更多选择和便利。 据中国海关统计,2022年,中国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占全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的4.9%,占比与2021年基本持平。其中,出口1.53万亿元,增长10.1%,占全国出口总值的6.4%;进口5278亿元,下降0.8%,占全国进口总值的2.9%。 中国跨境电商出口目的地中,美国市场占34.3%,英国占6.5%;进口来源地中,日本占中国跨境电商进口总额的21.7%,美国占17.9%。出口商品中,消费品占92.8%,其中服饰鞋包占33.1%、手机等电子产品占17.1%;进口商品中,消费品占98.3%,其中美妆及洗护用品占28.4%、食品生鲜占14.7%。 今年以来,跨境电商继续保持增长势头。海关对企业调查显示,超七成企业对2023年跨境电商进出口预期平稳或增长。 来源:新华网
2023-06-20企业资质办理 企业综服平台注册 综服平台审核技术对接一、企业工商注册办理机构:注册地所属市场监管局。办理方式:(1)线上、线下办理(流程参考网站:https://qydjfw.qingdao.gov.cn/qykb.dhtml) (2)委托综服平台代办,请联系客服:0532-55572980办理时效:7-15个工作日提醒事项:(1)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电商平台企业、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境内代理人等类型企业营业范围需含有: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字样。 (2)如属于“三十二证合一”办理,工商注册系统里需勾选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和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证书两项证件。工商系统会自动同步信 息至商务部门系统和海关系统中。二、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办理机构:注册地所属商务部门。办理方式:(1)线上、线下办理(流程参考:http://qdhdzwfw.sd.gov.cn/hd/icity/proinfo/index3?code=902780,线上办理网址: https://ecomp.mofcom.gov.cn/loginCorp.html) (2)委托综服平台代办,请联系客服:0532-55572980办理时效:1-3个工作日提醒事项:(1)登记注册地址位于自贸试验区的企业,无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注:根据2022年12月30日通过的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即日起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无需办理备案登记。三、企业海关注册登记办理机构:注册地所属海关。办理方式:(1)线上自行办理(www.singlewindow.cn)海关注册登记流程参考.pdf (2)委托综服平台代办,请联系客服:办理时效:1-3个工作日提醒事项:(1)如属于“三十二证合一”办理,海关系统已同步工商注册信息,查看海关审批状态,如果非“审批通过”状态,为“海关入库成功”或其他状态,请电话 联系备案海关(12360 海关统一服务电话)办理审批。四、电子口岸卡(USBKEY)办理办理机构:注册地电子口岸数据分中心。办理方式:具体咨询电子口岸数据分中心(依据各地情况不同,选择线上、线下办理)。办理时效:1个工作日提醒事项:(1)法人IC卡(USBKEY)只能办理一个,操作员卡(USBKEY)可办理多个。五、海关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类型登记办理机构:注册地所属海关。办理方式:线上自行办理(www.singlewindow.cn)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类型登记流程参考.pdf办理时效:1-3个工作日提醒事项:(1)企业需完成海关注册登记办理和领取到电子口岸IC卡(KEY) (2)海关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企业类型分为: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物流企业、支付企业、监管场所经营人、物流企业(仅B2B)。 从事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的电商企业可选择“电子商务企业”。 从事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的电商平台企业可选择“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从事跨境电商进出口物流业务的企业可选择“物流企业”,物流企业需具备《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直购进口模式下,物流企业应为邮政企业 或者已向海关办理代理报关登记手续的进出境快件运营人。 从事跨境电商进出口支付业务的企业可选择“支付企业”,支付企业需具备《金融许可证》或《支付业务许可证》。六、数据传输ID申请 办理机构:业务开展地电子口岸数据分中心。(青岛数据分中心办理流程参考:www.qdcdc.com)办理方式:具体咨询电子口岸数据分中心(依据各地情况不同,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办理资料下载。办理时效:5-10个工作日提醒事项:企业选择办理机构,需根据业务开展情况选择对应的数据分中心,如无法确定可咨询平台客服。七、加密机证书申请按照海关总署2018年第113号公告,企业对于其向海关所申报及传输的电子数据承担法律责任,电子单证数据需使用数字签名技术。企业可选择专业加密机设备、企业中国电子口岸IC卡或USBkey三种方式对电子数据进行加签。专业加密机设备是业务处理性能最高,传输效率最稳定的加签方式,但成本较高,平台为了减轻企业成本,可提供加密机“云加签”服务,企业可在入驻平台后,申请“云加签”服务功能。八、跨境出口海外仓备案办理机构:业务开展地海关办理资料:1.两个登记表:《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登记表》、《跨境电商海外仓信息登记表》(一仓一表)。 2.海外仓证明材料:海外仓所有权文件(自有海外仓)、海外仓租赁协议(租赁海外仓)、其他可证明海外仓使用的相关资料(如海外仓入库信息 截图、海外仓货物境外线上销售相关信息)等。 3.海关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备案时间请联系企业主管地海关相关科室进行咨询办理方式:线下申请办理时效:3-5个工作日提醒事项:企业需完成海关注册登记,且企业信用等级为一般信用及以上。九、跨境出口简化申报申请办理机构:业务开展地海关办理方式:线下申请办理时效:1-3个工作日提醒事项:仅限在综试区所在地海关通过跨境电商出口统一版系统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
2021-11-15跨境电商金融服务报告:主流跨境收款服务商阵营基本形成3月9日,亿邦智库对外发布了《2021跨境电商金融服务报告》,全面呈现了跨境电商产业及金融服务发展的新特征和新态势。调研数据显示,作为跨境电商企业日常运营需求最为频繁的环节之一,过半中国卖家选择第三方收款工具作为主要的收款方式,整体来看,头部六家收款机构服务了近90%的客户,主流收款服务阵营已经基本形成,其中,连连国际的使用频率居市场首位。亿邦智库调研数据显示,目前亚洲已经成为跨境卖家第二大出口市场,被23.4%的跨境卖家选为主要出口地区。此外,近年来推动跨境电商发展的相关政策也相继出台。例如2021年7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从支持运用新技术新工具赋能外贸发展、深化外贸服务向专业细分领域发展等方面部署20项重点工作,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随着政策春风,诸多企业紧抓跨境电商发展新机遇,实现品牌出海。不过,相比传统外贸而言,由于跨境电商行业存在大量中小卖家,其对金融服务需求在复杂性、专业性方面也更为突出。尤其在跨境收款方面,这些卖家不仅考虑成本问题,还非常注重跨境收款工具的币种覆盖、到账时效等软性能力。目前第三方收款工具以其门槛低、费率低、结算周期短、更加便捷高效的优势获得卖家的认可,成为最主要的收款方式。从地域分布来看,目前我国跨境电商企业主要集中在华南,占比达到70.3%,其中,广东省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占比68.5%;华东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占比10.7%,其中浙江、上海占比分别为4.3%和4%。在中西部省份中,安徽、河南跨境电商企业数量相对领先,分别占到2.4%和1.8%。据亿邦智库调研,有27.8%跨境卖家最经常使用的第三方收款工具是连连国际,占比最高。整体来看,头部六家收款机构服务了近90%的客户,主流收款服务阵营已经基本形成。同时,数据显示,连连国际搭建起的集“跨境收款、全球收单、资金分发、汇兑服务、一键开店”等于一体的一站式跨境电商服务解决方案,累计服务跨境电商店铺超110万。亿邦智库认为,跨境金融已经从跨境电商收款、收单等支付相关的基础金融服务,向供应链金融、外汇、资金管理、保险、财税等综合性金融服务、增值金融服务迈进。可连接各类配套服务、探索建立一站式接入的跨境支撑服务平台将成为产业未来的主要发展趋势。(来源:亿邦智库)
2022-03-10积极发展以跨境电商为代表的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既是当前稳外贸的重要抓手,也是适应贸易方式数字化转型趋势的必然要求。
2022-03-09